最近有人提到“無單放貨”這個詞。正本BL在手,提單拷貝件也沒法給客戶,只給客戶看了一下提單確認件。結果,貨到港之后,聯(lián)系不上客戶,一查詢顯示的是柜子已經(jīng)被提走了。
這里我們就好好講解一下“無單放貨”!
01 什么叫“無單放貨”
無單放貨,又叫無正本提單放貨,是指承運人或其代理人(貨代)或港務當局或倉庫管理人在未收回正本提單的情況下,依提單上記載的收貨人或通知人憑副本提單或提單復印件,加保函放行貨物的行為。
正常情況下,收貨方需要正本提單或電放或seaway才能提貨,但卻經(jīng)常發(fā)生“正本提單在手,貨居然已被提走”的情況。我們把這樣的情況稱作“無單放貨”。
這種交易方式的正常操作是:客戶先付30%定金,我們做貨,做好貨后安排貨物裝運,然后拿到正本提單。接著把提單復印件給到客戶,等客戶確認提單信息OK,客戶付余款,我們收到錢后寄正本提單給他,或者讓船公司電放,然后再給到客戶電放號,客戶才可提貨。
這是比較常規(guī)的“無單放貨”,其實我們還經(jīng)常會遇到很多非常規(guī)“無單放貨”的操作,例如什么單據(jù)也不需要,連提單復印件都不需要,就能把貨提走!
發(fā)生無單放貨,外貿人是很焦慮的,因為大部分走海運的訂單數(shù)額都不小,這種情況下不僅貨物被收貨人提走,而且無法收回貨物的尾款。
02 無單放貨的高危國家/地區(qū):
無單放貨在我國屬于違法行為已沒有爭議,但是在不少地區(qū),基于其現(xiàn)實考慮,仍被視為合法行為。對于從事船運、外貿行業(yè)的人員,了解哪些國家地區(qū)允許無單放貨,起作用可以說不言自明。
拉美、西非等很多國家,均存在無單放貨的情況。安哥拉、尼加拉瓜、危地馬拉、洪都拉斯、薩爾瓦多、哥斯達黎加、多米尼加、委內瑞拉等國,都是可以無單放貨的國家。在這些國家,都是對進口貨物實施單方面放貨政策。船東對正本提單的操控被取消。
另外,美國、加拿大、英國等國家,對記名提單副本提貨是允許的。慣例是“記名提單”(Straight?B/L)的收貨人可以不憑“正本提單”而僅憑“到貨通知”(Notice of arrival)上的背書和收貨人的身份證明即可提貨。這也就意味著,如果沒有能夠及時收回貨款,即使出口企業(yè)掌握正本提單在手也是無濟于事的。
03 如何預防無單放貨:
簽訂CIF或C&F條款
外貿企業(yè)在簽訂出口合同時,應盡量簽訂CIF或C&F條款,力拒FOB條款,避免外商指定境外貨代安排運輸。
接受指定船公司
如外商堅持FOB條款并指定船公司和貨代安排運輸,可接受指定的船公司,但不能接受未經(jīng)外經(jīng)貿部批準在華經(jīng)營國際貨運代理業(yè)務的貨代企業(yè)或境外貨代代表處安排運輸,并向外商解釋,任何未經(jīng)批準在華經(jīng)營貨代業(yè)務并簽發(fā)提單的行為是非法的。
嚴格按程序操作
如外商仍堅持指定境外貨代,為不影響出口,必須嚴格按程序操作,即指定境外貨代的提單必須委托經(jīng)我部批準的貨運代理企業(yè)簽發(fā)并掌握貨物的控制權,同時由代理簽發(fā)提單的貨代企業(yè)出具保函,承諾貨到目的港后須憑信用證項下銀行流轉的正本提單放貨,否則要承擔無單放貨的賠償責任。
04 遇到“無單放貨”怎么辦
“無單放貨”并不是完全能確定會損失,有很多客戶是因為資金周轉不靈,跟指定貨代協(xié)商了無單放貨,先銷售,再付款。也就是說有些客戶雖然無單放貨了,但依然會打款,只是會晚點。
在這種情況下,我們要積極地與客戶保持聯(lián)系,同時要追究貨代的責任,不經(jīng)過出貨方的允許擅自操作無單放貨,造成的損失應找貨代負責。
如果是貨代與國外買家惡意串通或者貨代騙貨,應該走法律程序。